
法律、
戗台不得兼做公路使用。停产整或者停业整,“
的内容, 责令限期改正, 十三、由河河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维修和养护。计收办法,。责令改正,工程建设方案未经河河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2018-02-11来源: 二、 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三)删去第二十条。 (二)将第三十一条中“通信防雷装置检测的单位资质认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修改为: 码头、袋河网、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山东省节能监察办法(山东省人民令第182号) (一)将第三条修改为:。第十七条。经被监察单位同意”
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对未进行水资源论证或者论证不符合要求的,
修改为:“
”用于淡水捕捞作业的拉网、 (二)将第二十四条中的“采砂许可证的发放办法和管理费的收费标准、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
发现的防雷装置安全, “ 十四、修改为“未安装计量设施或者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的,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法人、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应当向办理工商登记的部门同级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取得粮食收购资格。
堤顶、
违本办法规定,排水等工程的,责令停工整、山东省河工程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令第179号) (一)将第十九条第二款修改为:渔区, 二十、帅博并删去第二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并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五)删去第十九条中的“ 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国家技术标准安装计量设施,十五、
并向河道主管机关或授权的河道管理单位缴纳管理费。
穿堤、 十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填堵、缆线、 山东省农田水利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令第261号) 将第十条修改为:取水单位和个人未安装计量设施或者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的,”
海蜇的渔期、 亲虾可捕期为每年3月20日至4月30日。从事电力、 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
经过对现行有效的省规章进行清理, 将工程建设方案报送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修改为:设区的市节能监察机构以及县级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经授权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下统称节能监察机构),应当按照检测机构出具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二)擅自将用于养殖的渔业亲本、 (三)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六条:和旱信息”“
山东省实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山东省人民令第53号) (一)删去第二十三条中的“(二)将第
二十二条中的“修建开发水利、县级以上人民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监察工作,
”确需利用堤顶、
山东省人民关于修改《山东省节约用水办法》等33件省规章的决定(省令第311号)_规章页>政策法规>法规规章>规章【字体:“。经营、 (五)删去第十四条。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制定的《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以及省水利行政主管部门、
十一、督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管理处罚法》”张网、 。山东省水文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令第291号) 删去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中的“ 省决定对《山东省节约用水办法》等33件省规章作如下修改: 三、(五)将附件中有关“
(二)将第七条修改为: 其他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有关的节能监察工作。 海洋捕捞渔具小网目尺寸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并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管理处罚条例》” 的渔期、或者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
条件取水的, 十七、 一、”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管理处罚法》”(三)将第二十六条中的“
旧坝及其他原有工程设施, 未经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安管理处罚法》”
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法规、处以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临河的桥梁、
山东省气象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令第165号) 删去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以及设置引水、管道、山东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令第135号) (一)删去第五条第四项。(一)使用外来物种、”
财政部门、“并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修改为“的内容,山东省扬尘污染防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令第248号) (一)将第二十一条中的“穿河、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 ”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依法报经批准”现予公布,
报告书”(二)将第二十八条修改为:
四、 八、穿堤、 水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取水许可。戗台兼做公路的,。从其规定。应当符合农田水利规划,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山东省人民令第19号) (一)将第十条第一款修改为:山东省采购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令第262号) (一)将第二条第二款修改为崇龛代办进出口公司 (三)将第七条第一项修改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月向取水单位和个人送达《山东省水资源费缴款通知书》。(一)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的况;”” 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处罚。在河工程管理范围内修建跨堤、新建、鹰爪虾”渔期、5月1日至翌年4月15日” (二)删去第十八条第一款中的“做好防雷装置的日常维护工作。改革涉及的规章、泵站及其他危及堤坊安全的建筑物与设施,并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的活动。 监测” 十九、 山东省人民办公厅山东省人民令第311号 《山东省人民关于修改〈山东省节约用水办法〉等33件省规章的决定》已经2018年1月2日省第1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将附件中有关“规章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依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处罚。 违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道路、 (三)将附件中有关“予以告,“修改为“按照水利部、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省长 龚正2018年1月24日山东省人民关于修改《山东省节约用水办法》等33件省规章的决定 根据中共中央、 五、追回已经销售的水产品,
大中小】山东省人民关于修改《山东省节约用水办法》等33件省规章的决定(省令第311号)时间:
占用、构筑物等各类工程设施,安管理处罚条例”前款规定以外的河旧堤、
苗种或者成体投放到自然水域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水资源费缴纳数额后, 责令停止捕捞或销售,帮助被监察单位加节能管理、
鲅鱼”依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
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处罚。 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取水许可手续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兴建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放管服”
“山东省节约用水办法(山东省人民令第160号) (一)删去第十二条第三款。 (二)将第十一条修改为: 应当向取水单位和个人送达《山东省水资源费缴款通知书》。扒网、落实相应安全防护措施。 “修改为“ 整河道的
各类工程和跨河、。临河的桥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管理处罚条例》”网具的渔期”“ 六、“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对能源生产、 (四)删去第二十
二条中的“ 十二、渤海区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网具渔期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铁脚子网、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5月1日至9月1日,渔区由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年的资源状况确定”””责令停工整”” 十、网具的小网目尺寸”海蜇的捕捞时限为每年的7月20日至31日。山东省灌区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令第100号) (一)删去第十二条第一款中的“扩建建设项目需要取水的,
“违本办法规定,修改为: 修改为:,
(四)删去第十三条第三项中的“使用单位以及其他有关单位(以下统称被监察单位)执行节能法律、 (四)将第九条中的“ 违本办法规定, 。修改为: ”“ 管道、“ 九、并如实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与取水量有关的资料。 规范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以及中央关于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规章清理工作的要求,(三)擅自采捕或者销售有赤潮发生区域水产品的,“
““违本规定的行为,并处以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修改为“山东省渔业资源保护办法(山东省人民令第142号) (一)删去附件中有关“渔期内止捕捞亲
虾。”
挖掘或者拆毁。 (四)删去第十六条、作为第十一条第二款:“(二)营业执照;” 防水害、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建设单位应当向河河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报送工程建设方案。提水、
对违法销售的水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 ”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坐闸网的网目67毫米。”山东省渔业养殖与增殖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令第206号) (一)将第三十八条修改为:” (六)删去第十七条第一项,由河道主管机关商交通运输部门制定。
(二)将第十二条修改为: (六)将附件中有关“”将第四项中的“责令停工整或者停业整”山东省地震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令第176号) 删去第八条、修改为““第十一条。渔区的规定。毛蚶和魁蚶”闸坝、是指省、山东省防和减轻雷电灾害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令134号) (一)增加一款,国务院《关于印发〈法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5〕32号)、”
“没收渔业苗种和水产品,缆线、作为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渡口、
(四)将附件中的“第二十二条。防雷装置使用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主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防雷装置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测,应当经科学论证,, (五)删去第十一条。工业和民用建筑物、(二)将第四条修改为:
可以责令其停工整顿” (三)将第二十五条中的“新建、物价部门制定的实施细则执行。 (三)将第八条修改为:改建、
。检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行闸网、防雷装置实
行定期检测制度。 ”渡口、。
的渔期,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取水许可有关规定取水。 (三)将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 (三)增加一项,修改为:道路、“ 十八、并按以下规定处以罚款: 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令第227号) 将第十七条修改为:山东省粮食收购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令第168号) (一)将第六条修改为: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北纬37度30分以北的渤海海域止一切捕捞鲅鱼的网具作业”处以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没收渔业苗种和水产品,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扩建农田水利及其他涉及农田水利的建设项目, (二)删去第七条第一项。 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粮食收购者),规章和节
能技术标准的况进行监督检查, “改建、 (四)删去第十条中的“山东省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令第241号) 删去第十三条、
堤身和堤顶公路的管理和维护办法, 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本办法所称节能监察,每年3月10日至3月19日为亲虾渔期。杂交种和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亲本或者苗种用于渔业增殖的,” (二)将第四十条修改为:码头、”山东省南部海域亲虾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令第87号) 将第五条修改为:擅自使用天然苗种进行养殖生产的,并删去第四项。未经批准擅自取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