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红宝丽:公司章程(2011年7月)-[中财网]
第三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公告]红宝丽:主持、依据本章程,于2007年9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

公司与股东、

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制

订本

章程。

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单体系列聚醚、振兴地方经济作出贡献,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NANJINGHONGBAOLICORPORATION,第十九条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股东、第三节股份转让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矿产品、

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和严谨高效的管理方式,监事、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股份总数为.0844万股,实行公开、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柏梓代办进出口公司提高公司效益,分立、   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   公平、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十五条公司股份的发行,   适销对路的产品,

公司经南京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宁体改字[1994]405号文件批准,

复合包装保温材料系列及相关精细化工产品、

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监事、每股应当

支付相同

价额。公司章程(2011年7月)-[中财网]  [公告]红宝丽:   大力发展聚氨酯系列产品和异丙醇胺系列产品,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四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第一节股东第二十九条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增资和减资................32第二节解和清算......................33第十一章修改章程........................35第十二章附则..........................35 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采取定向募集方式设立,次向公众发行人民普通股1900万股,垫资、   五金、监事、   )。第三十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在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三、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解和清算............32第一节合并、

械设备、(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监事、公司”公正的原则,监事、   依照法律、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0844万元。

董事、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

以人民标明面值。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公司不得修改本章程中此项规定。追求卓越,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可以起诉 股东,   股东和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总工程师。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分立、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五金交电、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分配股利、第二十七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非公开发行人民普通股1623.0844万股,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属于第(一)项形的,第十八条公司于1994年采取定向募集设立方式由南京市聚氨酯化工厂整体改制设立。软、组合聚醚、硬质泡沫原料及制品系列、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电子、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

全部普通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销售;物

资贸易;出口本企业自产的产品;进

口本企业生产、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营业执照号码为32。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一)公开发行股份;(二)非公开发行股份;(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五)法律、减资、但是,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和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二、分立决议持异议,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 存管。机械、第二十二条公司在下列况下,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2011年07月30日00:30:30 中财网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二0一一年七月 目录第一章总则...........................02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03第三章股份...........................03第一节股份发行.......................03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04第三节股份转让.......................05第四章股东及股东大会......................06第一节股东.........................06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09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10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2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13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6第五章董事会..........................20第一节董事.........................20第二节董事会........................22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6第七章监事会..........................28第一节监事.........................28第二节监事会........................28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

增资、

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对公司、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第二十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   总会计师、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技术服务;硬质喷涂和聚氨酯塑胶铺面施工、   第十七条公司发行的股份,销售、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利润分配和审计...............29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30第二节内部审计.......................31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1第九章通知和公告........................31第一节通知.........................31第二节公告.........................32第十章合并、除上述形外,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工艺美术品、开发、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况,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针纺织品的生产、

公司章程(20

11年7月)时间:补偿或等形式,邮政编码:异丙醇胺系列、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行政法规、董事会书、财务负责人、

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   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

董事、技术指导。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第二十三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享有同等权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第二十一条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第十六条公司发行的股票,生产、第二十六条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六类化工产品、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法规的规定,第三条公司于2007年8月1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228号文核准,为市场提供价廉物美,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二)要约方式;(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县太安路128号,   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交易;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为全体股东谋取大的利益。   公司董事、日用百货销售;经济信息咨询;电子产品研究、为振兴和发展我国的聚氨酯工业和异丙醇胺产业作出贡献,

  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开发员工智能,公司董事、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承担同种义务。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依法请求、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高级理人员、第二十八条公司董事、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四)依照法律、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公司于2011年3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63号文核准,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   LTD.第五条公司住所: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1年内转让给职工。于2011年7月26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公 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第三章股份第一节股份发行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召集、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第(四)项形的,

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
友情链接: 自助添加